一、接收调剂原则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一级学位点代码 | 一级学位点名称 | 二级学位点代码 | 二级学位点名称 | 计划调剂名额 |
0710 | 生物学(理学) | 071007 | 遗传学 | 6 |
0710 | 生物学(理学)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6 |
0710 | 生物学(理学)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4 |
0710 | 生物学(理学) | 071005 | 微生物学 | 5 |
三、申请调剂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理学)且为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筛选原则将综合考虑初试成绩、本科专业背景、报考学校等,其中英语六级达425、发表过研究论文、专利、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励者,以及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学 | 遗传学 | 279 | 38 | 57 |
理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79 | 38 | 57 |
理学 | 水生生物学 | 279 | 38 | 57 |
理学 | 微生物学 | 279 | 38 | 57 |
四、申请调剂程序
1. 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江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调剂志愿单位。
2. 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及时对考生调剂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与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者“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 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4. 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差额为150%。
五、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于4月10日8:00,开放12小时。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调剂的考生将个人信息发至邮箱:52485691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17245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