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3242

江汉大学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江校教〔200349

教学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认真严密地组织教学实习,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一)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具备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二)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增加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促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二、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全校各类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是全校实习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订有关教学实习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定各学院年度教学实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3.编制年度实习经费预算表,审核实习经费使用情况;

4.协调解决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

(二)学院职责

1.组织制定年度实习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交教务处。

2.组织各系及教研室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和编写实习指导书;

3.拟定实习实施计划于每次实习前2周报教务处。计划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学生名单及分组情况、实习考核、经费预算等。

4.联系落实实习场所。选择实习场所应考虑以下原则:

⑴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⑵实习地点就近,相对稳定;

⑶生产较正常,技术管理较先进,对学生教学实习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⑷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内外实习基地。

5.选派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建立实习队组织。

带队教师一般由教学实习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一般按115—120比例配备。

6.检查各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实习期间,检查实习情况和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听取指导教师的汇报,做好实习总结。

7.每年12月底写出当年实习工作总结及实习效益报告(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经验和建议)交教务处。

三、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一)实习教学大纲是实习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学校实习教学管理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各类实习(含见习、生产及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均须制订实习教学大纲。

(二)实习教学大纲包含以下内容:

1.实习的目的;

2.实习的要求;

3.实习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4.实习的时间及地点;

5.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三)为提高实习效果,各学院应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

四、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一)实习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实习实施计划,做好准备工作。

(二)教学实习进行中,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处理好实习队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领队教师全权负责外出实习人员的活动安排,处理校外的一切事宜。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学院或学校请示报告。

(六)在实习期间,对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报告。

(七)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向学院作一次全面汇报,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同时结清实习经费账目。

五、对学生的要求

(一)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作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

(二)尊重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积极参加实习队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及社会公益劳动。

(四)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1.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持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外宿,也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六、实习成绩考核和总结

(一)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时各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评阅实习小结、实习报告、口试、笔试等方式。评定成绩时应结合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并注意征求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意见。

(二)教学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结束一周内,教师将学生考核成绩报学院审核备案。对于不及格者,不能记入学分,应进行重修,重修经费自理;对实习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表现极差者可加用评语,实习成绩 (及评语) 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实习成绩参考以下意见评定: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较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实习态度端正,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较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 者,或无故旷课3天以上 (3) 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者,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四)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带队教师要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写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向学院(系)汇报实习工作,并将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七 、实习经费管理

(一)根据教学计划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各学院编制年度实习计划,作好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审核。

(二)实习经费按实习学生人数和实习类型经费标准,拨给实习队包干使用。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支。

(三)实习经费的经办手续由带队教师负责。带队教师应事先填报教学实习实施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办理借款手续。实习结束后一月内完成经费报销手续。

八、其 他

(一)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计算。

(二)为了建立和巩固实习基地,在实习单位与学校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开展协作,互相支援,必要时签订协议。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