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3114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我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分组及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本次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项目数量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校的工作部署,各学院的参赛项目数量见附件1

五、报名要求及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于328日起至430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比赛信息报送到本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本次大赛各学院以创意组参赛为主,请认真组织并填写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汉大学学院报名信息表》(附件2,于2018510日前将本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blairchen@126.com,联系人:陈亦欣,电话:13545346229 

3.51日至31日参赛团队在网上提交完整的参赛文档(可多次修改提交)。

4. 报名成功并且提交完整的参赛文档的团队(各项参赛信息完整、文档规范完整),可获得1个创新学分(竞赛类)。
2.
学校组织参赛团队进行比赛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 6
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将优秀的项目推荐进入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的选拔同时评选出校赛的一、二、三等奖。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最低申报项目数量

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汉大学学院 报名信息表

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的通知


江汉大学教务处 数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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